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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標準現在更新為GB/T 19001-2016,下文將對該標準的詳細內容進行介紹。
GB/T 19001-2016《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標準是中國國家標準,等同于ISO 9001:2015國際標準,于2016年12月30日發布,并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為組織規定了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旨在證實組織具有穩定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并通過體系的有效應用增強顧客滿意。
標準內容全面,覆蓋了組織環境、領導作用、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和改進等關鍵方面。它強調了對組織內外部環境因素的理解,以及這些因素對實現質量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影響。同時,標準提出了基于風險的思維方法,要求組織確定和應對影響產品和服務符合性以及顧客滿意能力的風險和機遇。
在領導作用部分,標準要求最高管理者證實其對質量管理體系的領導和承諾,包括確保體系的有效性、制定和實施質量方針和目標、確保資源的可獲得性、促進使用過程方法和基于風險的思維,以及推動改進。
策劃章節涵蓋了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質量目標及其實現的策劃、變更的策劃等方面。組織需要通過PDCA(策劃-實施-檢查-處置)循環來管理過程,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支持部分包括資源、能力、意識和溝通、成文信息的控制等要素。組織應確保擁有所需的資源,包括人員、基礎設施、過程運行環境等,并對成文信息進行有效控制。
在運行階段,標準詳細規定了運行的策劃和控制、產品和服務要求、設計與開發、外部提供的過程、產品和服務的控制、生產和服務提供、產品和服務的放行、不合格輸出的控制等要求。組織應確保其過程能夠在受控條件下進行,包括適當的標識、可追溯性、顧客或外部供方財產的保護、防護措施、交付后活動和更改控制。
績效評價部分包括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內部審核、管理評審等環節。組織應通過這些活動來評估質量管理體系的績效,并確定改進的機會。在改進章節中,標準提出了不合格和糾正措施、持續改進的要求。組織應通過實施必要的措施來解決不合格情況,并通過持續改進來提高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GB/T 19001-2016《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的意義
GB/T 19001-2016《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是中國采用ISO 9001:2015國際標準制定的國家標準,它為組織提供了一套全面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的框架和指導原則。該標準的意義在于幫助組織提高效率和顧客滿意度,同時確保產品和服務能夠持續滿足顧客及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環境的理解是該標準的核心之一,它要求組織必須理解內外部環境對其質量管理體系的影響,并基于此進行管理。
這涉及到對組織內外部因素的監測和評估,以便更好地應對風險和機遇。領導作用也被強調為至關重要,最高管理者需要通過制定和實施質量方針、目標,以及確保資源的可用性,來證實其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承諾。策劃是另一個關鍵方面,它要求組織在確定質量目標時,需要考慮組織環境、相關方要求和持續改進的機會。支持則涵蓋了為質量管理體系提供必要資源的各個方面,包括人員、基礎設施、過程運行環境、監視和測量資源以及組織的知識。
運行部分則詳細規定了組織在產品和服務要求、設計和開發、生產和服務提供等方面的具體要求。績效評價則涉及到組織如何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其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并確定改進的機會。改進是該標準的最后一個重要部分,它鼓勵組織采取糾正措施、持續改進和創新來提高質量管理體系的性能。該標準還強調了基于風險的思維方法,要求組織在策劃質量管理體系時,能夠識別和應對可能影響體系的各種風險和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