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檢測時,有不少關于“危廢鑒定最新國家標準是什么”的問題,這里百檢網給大家簡單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危廢鑒定最新國家標準包括:
1、GB 18597-2023《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2、GB 5085.7-2019《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3、GB 18484-2020《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4、GB 18598-2019《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5、GB 5085.5-200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
檢測鑒定執行標準主要內容一覽
1、GB 18597-2023《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該標準于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替代了2001年首次發布的GB 18597—2001標準。新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的總體要求,包括貯存設施的選址、設計、運行、安全防護、監測和關閉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涵蓋了容器和包裝物的污染控制要求、貯存過程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環境應急、實施與監督等環境管理要求。新標準還對貯存設施的類型進行了細化,包括貯存庫、貯存場、貯存池、貯存罐區等,并提出了更為詳細的建設要求和運行環境管理要求,以適應多樣化的貯存需求并確保環境安全。
2、GB 5085.7-2019《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該標準旨在規范危險廢物的鑒別程序和判別規則,確保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固體廢物進行有效管理。該標準明確了固體廢物是否屬于危險廢物的鑒別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判斷物品、物質是否屬于固體廢物,若不是,則不屬于危險廢物。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鑒別,名錄中所列的固體廢物均屬于危險廢物。對于未列入名錄但可能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的固體廢物,依據相關鑒別標準進行特性鑒別。對于未列入名錄且無法通過標準鑒別的固體廢物,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認定。
3、GB 18484-2020《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該標準于2020年12月24日發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替代了2001年的舊版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選址、運行、監測以及廢物貯存、配伍和焚燒處置過程的環境保護要求,涵蓋了實施與監督等方面的內容。它適用于現有和新建的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但不包括專用多氯聯苯廢物和醫療廢物焚燒設施。標準中還對焚燒爐的技術性能指標、煙氣凈化裝置、排氣筒的高度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并規定了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的限值。標準還強調了危險廢物焚燒單位在運行期間應建立運行情況記錄制度,記錄包括危險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貯存和處置信息,以及設施運行和環境監測數據等。
4、GB 18598-2019《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該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填埋的入場條件,以及填埋場的選址、設計、施工、運行、封場和監測等方面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主要內容涵蓋了對危險廢物填埋場場址選擇的技術要求的規范,對入場標準的危險廢物填埋進行了嚴格規定,對廢水排放控制要求進行了收緊,并對運行及監測技術要求進行了完善。該標準還明確了危險廢物填埋場排放的惡臭污染物和環境噪聲應遵守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5、GB 5085.5-200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
標準旨在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該標準規定了反應性危險廢物的鑒別標準,適用于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反應性鑒別。標準明確了具有爆炸性質、與水或酸接觸產生易燃氣體或有毒氣體、廢棄氧化劑或有機過氧化物等反應性危險廢物的鑒別條件。還提供了實驗方法和標準實施的相關規定。本標準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起草單位包括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標準研究所和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